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7月5日前)

发稿时间:2021-06-08浏览次数:403

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经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求真务实,加强难点突破、注重理论创新,推动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走向深入、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二、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创新意识,体现出我省文化和旅游研究水准。负责人所申报的课题应以本通知所确立的选题为主展开研究,允许负责人围绕选题所确立的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或者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者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应当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正在进行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课题负责人,以及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

五、本年度课题项目设置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委托课题、自筹经费课题4类。一般项目4万,重点(委托)项目8万。

在申报课题中,结合厅年度重点工作,评选一定数量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应用性较强的课题作为委托课题。申报自筹经费课题须提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资金资助证明。对立项的课题给予资金资助(自筹课题除外),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

六、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面向全省申报,择优立项。本通知所列选题均以江苏省为研究区域,所申报课题应以选题中所确立的内容为研究方向。

七、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192号)相关规定,开展立项评审、课题管理等工作。同时,委托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接收课题申报材料并做好汇总工作,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接收申报材料。

八、申报流程

我校系统申报时间为公布之日至20217524时,逾期申报平台自动关闭。

1、请申请人于75日前登录至学校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申报相关页面中(“科研管理”→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个人项目申报与管理”→“本人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或录入”→选择“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确认),填写申报信息,在相应位置上传word版申请书和活页。

2、请申请人请于76日前将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两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崇德楼109

  


联系人:张芳,电话:56226257

  


      附件:

1.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选题

2. 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书

3. 2021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论证活页

4.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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