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学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开发职能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组织拟订全校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校各类科研管理规章,对全校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者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负责全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工作,对各级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的科研方向、规划提出建议并进行检查评估。
四、加强校内相关科研机构、科研基地和科研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中期检查、结项鉴定等管理工作。
六、做好全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的下达、配套及跟踪管理等。
七、做好科研成果的认定以及各级科研奖励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八、负责校内学术著作出版等相关基金的申报遴选工作。
九、负责全校科研合作、知识产权、科技开发与成果转化的组织推广工作。
十、开展有关学术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二级学院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十一、承办校学术委员会、校社科联以及科协的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科研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十四、做好科研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