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3月21日前)

发稿时间:2021-02-03浏览次数:501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所列选题(附件)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

2.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拟设立25项,研究年限为2年。

3.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该通知的有关要求,提高申报质量。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流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212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6.完成教育部系统申报后,请申请人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kyc.jssnu.edu.cn/)(“科研管理”→“项目申报与管理”→“个人项目申报与管理”→“本人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或录入”→选择“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开始申报),上传最终版本的《申请评审书》)。

7.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321日。

  

联系人:张芳;电话:56226257

  

附件: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