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二师科字〔2021〕8 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苏科区发〔2021〕64号文件通知(见附件),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科技副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积极联系企业申报:
一、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组织申报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人才和人才派出单位协助,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五、申报受理
1、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项目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5月30日。
2、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型纸张,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必须为原件,副本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胶装后于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前报送申报企业所在地区相关受理单位审核。具体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所在地科技局要求为准。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3、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汪紫宁,电话:56226257
附件:
科研处
2021年3月24日